有限責任國立臺灣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公告] 2024年第二次公益金補助款申請
公告字號:合作字第113009號
主旨:受理本社2024年第二次公益金補助款申請相關事宜。
依據:本社「公益金使用辦法」辦理。
說明:
一、本社為鼓勵教職員工生社團辦理公益性活動,依據本社公益金使用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設立教職員工暨學
生社團公益性活動補助款(以下簡稱公益金補助款)。
二、本社公益金申請對象:本校學務處登記立案之學生自治組織或學生社團與本校教職員工文康活動推行委員會及其各分
會,舉辦非營利性之全校性公益活動均可申請。
三、受理期間:自2024年8月26日(一)起至2024年9月23日(一)止。
四、審核時間:自2024年9月25日(三)起至2024年10月4日(五)止。
五、審核結果公佈時間:2024年10月11日(五)
六、申請方式(兩者皆需要):
(一) 電子檔:寄送電子郵件至 ntuconsco@ntu.edu.tw
(二) 紙 本:繳交至合作社辦公室小福樓地下一樓承辦人
七、申請文件:申請單位應提交下列資料,在受理申請於本社上班時間內送達:
(一) 有限責任國立臺灣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公益金補助申請書。
(二) 計畫書或組織介紹報告,但計畫書應詳列下列項目:
1. 計畫名稱及目的。
2. 組織簡介。
3. 活動主辦及協辦單位。
4. 活動服務對象。
5. 工作內容。
6. 經費預算表(含經費來源及其使用項目)。
7. 同案是否申請其他單位補助(請註明、申請中或已獲補助金額)。
8. 預期效益。
9. 計畫執行期程。
10.與本社互動事項說明:
➀活動前一個月:寄送文宣、海報電子檔等宣傳品至ntuconsco@ntu.edu.tw。
➁海報文宣及相關宣傳品須有「有限責任國立臺灣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公益金補助」字樣及「有限責任國立臺灣大
學員生消費合作社LOGO」。
八、活動執行期間:自2024年10月1日(二)起至2025年2月17日(一)止。
九、受本社核定補助之活動,需於2025年2月17日補助專案結束後一個月(2025年3月17日)內,檢具下列資料(紙本與
電子檔),送交本社覆核,辦理結案。
(一) 執行成果報告書
成果內容需包含說明如何說明經費來源,與緊扣並含有「感謝有限責任國立臺灣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補助…」等字樣至少5次以上,需標示出位置。
(二) 決算書:
須包含經費總支出明細表,並註明經費來源及本社公益金補助之支出項目(含自籌款及其他單位補助金額)。
(三) 履行公開本社補助事實承諾之相關證明。
1.照片10-20張,需另外提供獨立的高解析度電子檔(JPG檔)。
2.宣傳之文宣及海報電子檔。
十、本社公益金使用辦法、公益金施行細則、公益金申請書,請於本社網站公益金專區下載。
十一、每次申請同一社團以提出一案為限,惟同年度已獲公益金補助者,不得再行申請。
十二、聯絡方式:電話02-3366-3290 轉 66 承辦人張文靜